沈阳公证处

沈阳市沈阳公证处

名       称:沈阳市沈阳公证处

负  责  人:郝树韫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4号1-3层(市自来水公司、辽宁妇女会馆斜对面 )

电       话:024-22870682

公证处简介

    沈阳市沈阳公证处于二〇一八年九月成立,是由沈阳市第一公证处、第二公证处整合而成,隶属于沈阳市司法局。机构内部设有业务一室、业务二室、综合办公室三个部门,综合办公室下设出证室、翻译室、档案室,是沈阳地区较大的一家公证机构。



沈阳市沈阳公证处主任 郝树韫

该处端正执业指导思想,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教育,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坚持依法、公正、客观的办证原则。拥有一支富有敬业精神、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公证实践经验的资深公证专业队伍。 在一楼服务综合大厅设有公证专用窗口并实行一站式服务;办证流程、收费标准、便民利民措施、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公证员的资历和基本情况等内容以上墙公示或网上发布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增设了互联网地图查找办公地点的功能。全处实现电脑自动化办公,所有公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出证、收费、存档等办证流程全部纳入公证信息平台管理。充分发挥网络优势,通过“公证云在线”、“微受理”和“微信城市服务”等平台,大力推行在线受理业务,实现足不出户,网上申请。该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开通“遗体捐献绿色通道”,为捐遗志愿者提供“优质、高效、快捷、免费”的公证服务;设立语音电话咨询系统—024-22877709,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能咨询和了解所办的公证事项,并告知当事人公证处的办公地址和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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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

周六至周日:8:30-16:00

周一至周五:午休期间,提供错时服务;下班后,如当事人未办理完公证,可提供延时服务。

周六至周日:有公证员值班,可受理案件。

办公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4号1-3层(市自来水公司、辽宁妇女会馆斜对面 )


联系方式:

自动语音电话:024-22877709

值班电话:024-22870682

投诉电话:024-22876683,024-22876697

传真:024-22877161

邮箱:sysdygzc@126.com

主要业务范围1、公民为出国探亲、留学、定居等所需的出生、学历、银行存款、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等公证;2、证明各类经济合同。如贷款、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3、证明各类民事合同及协议。如赠与、房产买卖、婚前财产约定等;4、办理继承、遗嘱、委托、声明、保证书等;5、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公证;6、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7、办理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

办公环境:


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及收费标准:

1、国内公证所需材料.doc

2、涉外公证所需材料.doc

3、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doc

表格下载:

公民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