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晋衡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13-01-28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高力村
电 话:024-31482844
辽宁晋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晋衡所)于2013年1月成立,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办事处造小线,负责人:王楠。经过多年的发展,晋衡所民商诉讼代理、公司法务事务及刑辩案件代理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晋衡所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4名,拥有300余平米办公面积及近45延长米门市办公用房。
晋衡所自创立至今,以高效、敬业的优秀律师团队,秉承“专业领先、运筹制胜”的精神为数以百计的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形成了晋衡所在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民商、医疗等专业领域的优势,卓越的服务水准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使晋衡所在业界享有极高的声誉。
专业化的律师团队、综合化的服务领域,特别是在专业领域取得的杰出业绩以及律师界的良好声誉,使晋衡所赢得了客户的认同和信赖。晋衡所与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及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达成广泛合作,共同致力服务于辽宁,回报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晋衡所的律师均具有本科及硕士学历,另有多名律师在国有大型企业曾有工作经历,对相关领域事务极为熟悉。晋衡所合伙人和聘用律师根据各自的业务特长划分为不同的业务部门,既有明确分工,又互相协助配合,为客户提供最专业、最全面、最高效的法律服务。
晋衡所年受理委托人咨询及代理民商及刑事案件上千余件,咨询及代理国家机关、企业公司法律事务案件上百余件。例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对被执行人的债权转移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所律师代理沈阳漫途商贸有限公司竞拍受让取得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此债权。受让债权后本律师通过积极查询线索,最终将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全部查封,资产完全覆盖债权转让价款,委托人的权益获得了最大的实现。另外,晋衡所实现刑事辩护无罪或检察机关依法撤回起诉案件三件以上,实现在押人改变罪名案件十件以上,实现在押人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三十件以上。
晋衡所愿意热忱地为社会各界服务。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会在晋衡的共同价值目标的指引下,恪守“真理在胸法在手,无私无畏即自由”的理念,秉承“服务专业,勇于竞争,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一切人力、社会资源和各种积极因素,群策群力,尽职尽责,以最优良的服务,使本所客户的最大权益得到维护,走向更加辉煌灿烂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