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唐敬杰 | 执业证号:12101199411409664 |
联系电话:13304041955 | |
工作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17号 |
唐敬杰,女,1963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执业于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法学硕士,高级律师。现任所副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经济法律委员会委员。
本人1986年7月毕业于沈阳师范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二年,1988年9月考入辽宁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7月毕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又留校任教二年,1993年10月从辽宁大学调入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本人自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事案件,还有许多仲裁、非诉讼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案件数量达230余件,还先后担任了十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委托人和顾问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几年来,在实践的基础上,本人还注重理论研究,先后独自撰写了《论抵押权与留置权之冲突》论文,与他人合作撰写了《论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特征及法律责任》、《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及债务清偿》,《论表见代理》和《论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等论文,还参编了《民事案件诉讼指南》一书。
几年来,在本人的不断努力下,每年均受到沈阳市司法局,、律师所的表彰和奖励。 1994年获市局记功奖励;1995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个人;1996年被评为市十佳律师:1997年在争创"十岗百优"活动中被评为市优秀律师;1998年获市局嘉奖;
1999年在争创"十岗百优"活动中又被评为市优秀律师,同时,还被评为市级文明律师;
2000年又一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市级文明律师;2001年被授予文明律师称号;2002年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律师。
业务专长:公司法、经济法、金融证券法、合同法,房地产法及其他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