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房华 | 执业证号:12101200110366317 |
联系电话:13322498765 | |
工作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创新路155-5号840号 |
房华,男,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成员、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1978年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民进会员。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市青联委员。2004年执业以来,先后担任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曾办理全省手机用户状告电信运营商短信纠纷第一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曾荣获沈阳市AAA诚信律师标兵荣誉称号。
2000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01年至2004年在辽宁省律师协会工作。
2004年5月开始在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执业。 执业期间,担任多家大型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成功地代理了诉讼、仲裁,在此领域有一定的特长。工作作风深入、缜密,能将法律专业服务与客户的最终商业目的较完美地结合,对法律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强。
2002年9月,参加东北三省论文研讨会并发表个人论文。
2002年10月,参加辽宁省律师协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座学习。
2003年5月,在美国领事馆参加由美国司法部举行的《知识产权法》座谈。
2004年3月,参加由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合同与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强化训练班。 在执业期间,担任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法律专家团成员,作为维权律师,在《沈阳日报》《辽沈晚报》上点评十大霸王合同条款。
2004年全国法治宣传日,应邀在CCTV-2(中央电视台)为网友提供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