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

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

名       称: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杨建国

成立时间:1998-10-28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010室

电       话:

事务所简介

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简介

  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80年代初恢复律师制度时,沈阳市法律顾问处即在当时全省唯一法律高等院校--辽宁省政法干校(现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设立分支机构,此即昊星所渊源所在。其后名称先后为辽宁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分所、辽宁政兴律师事务所、辽宁嘉信律师事务所。1999年初变为合伙制2002年启用现名。为辽宁省司法厅审批的律师实习基地。
业务领域:昊星所以律师团队的合作方式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高层次、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近年来,昊星所在优质案源、重大项目、非诉事务方面实现了由量到质的变化,年业务收入位居前列。不仅参与了市政府、区政府诸多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而且在交通、房地产、债券发行等领域取得可喜的成绩。
政府法律业务: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日常涉法事务咨询;行政诉讼代理。
公司法律业务:公司设立、变更及治理结构的策划;兼并、改制;股份制改造;经营者持股、职工持股、管理层收购;审慎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劳动及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劳动争议处理;起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参加劳动仲裁案件的处理;订立专项顾问合同,为企业理顺劳动关系,协调解决劳动纠纷。
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业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工程承发包、施工;房地产开发及转让;房地产预售及出售;房地产抵押、转让、房屋按揭销售代理;房地产公司的组建代理;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物业管理事务;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供应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草拟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法律事务。
诉讼及仲裁业务:背景情况调查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代理参加国内民事诉讼,包括进行诉讼请求分析和策略研究,代为起诉和上诉、应诉、答辩、反诉、和解谈判等,代理客户参与仲裁、调解及其他争议解决程序,复杂疑难案件的分析及策略研究,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商业决定或者决策提供建议,代理中外客户在各级法院进行判决的执行、裁决的执行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代理中外客户在商务活动中引发的刑事案件及刑事责任风险评判。

律师事务所荣誉简介:
2006年3月沈河区司法局颁发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先进单位;
2007年2月沈河区司法局颁发2006年度先进律师事务所;
2008年2月沈河区司法局颁发十佳律师事务所;
2009年2月沈河区司法局颁发2008年度"服务管理年"活动进行律师事务所;
2010年11月沈阳市司法局颁发沈阳市第二局十佳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司法局颁发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