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广长相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玉秋
成立时间:2016-07-20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清真路52-3号济源大厦4层
电 话:024-82720270
辽宁广长相律师事务所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由王玉秋律师(之前为省级优秀律师所-辽宁紫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与沈阳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李平律师及杨兵律师共同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在沈河区南清真路52-3号济源大厦四层,自有办公面积400平米,现代化办公设施齐全。现有人员10人,具有硕士学历的7人,法律本科学历3人。专职律师5人,实习律师1人,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4人。
本所的宗旨:“以人为本,以客为尊,以所为家,开拓进取,共创大业”;口号:“风雨同舟,团结奋进,铁肩担道义,握剑斩邪恶”;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经济效益与业务能力的关系、经济效益与职业道德的关系,律师个人发展与律师所发展的关系;目标:实现“四个一流”,即提供一流的服务,实施一流的管理,建设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
本所在业务专长方面以金融投资非诉业务为主,律所创始人王玉秋律师为沈阳建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做投资法律专项服务已达四年,为该公司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2份,例如:A为建信信托与中铁沈阳北站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B为盘锦辽滨鑫诚应收账款流动化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C为长春龙翔应收账款流动化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D为盘锦市体育中心PPP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E为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PPP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主任王玉秋律师曾代理闻名全国六省一区189名蒙古大夫,状告中央电视台《梦想剧场》制片及毕福剑、《大宅门》导演郭宝昌、山东大学、人民出版社等系列“蒙古大夫名誉维权”案件,社会反响巨大,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为此维权案件下发司法解释,为蒙古大夫名誉维权的全面胜诉发挥了主要作用。
本所副主任李平律师主攻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其先后为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北京一德阁墨业、五常大米协会、盘锦大米协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维权活动。其中,代理非诉讼89件,代理诉讼案件近200件。他代理的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与沈阳伊人宝生化公司、大石桥丽华大酒店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例。
本所目前为辽宁广播电视集团、辽宁民族师范专科学校、辽宁博特房地产开发公司、渤海保险公司、阜新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余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法治建设和经济转型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