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隋辉
成立时间:1999-06-14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沈阳凯宾斯基饭店16层
电 话:024-22941166
律师名录:执业律师人数: 人
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5月,是隆安总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沈设立的一家独立执业的律师所。由著名资深律师和优秀青年律师组成了强大的团队,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目前律师人数已经过百,已成为辽沈地区颇具影响力和品牌价值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面向国内外中高端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隆安(沈阳)设在沈阳最高端的商务区——素有“金廊”之称的青年大街,位于青年大街125号嘉里企业广场B座16层,办公面积2000余平。隆安(沈阳)秉承勤勉审慎、创新求实、追求卓越、统合高效的理念,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将追求完美、打造精品作为永恒的追求。
在过去的20年里,隆安(沈阳)曾获得沈阳市文明律师事务所、沈阳市AAA律师事务所荣誉。2007年、2010年连续被评为沈阳市首届十佳律师事务所、沈阳市第二届十佳律师事务所、2014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2013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2016年被评为2015年度沈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2017年度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7-2018年度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年来,隆安人本着诚信敬业的执业准则,凭借着精湛的法律专业素质,凭借着对各阶层人士不同需求的谙熟,以其超乎预期的服务质量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并在商界和同行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隆安(沈阳)20年辉煌成就的取得,主要归功于高素质的执业律师团队。
隆安(沈阳)现有人员161人,其中执业律师117人,实习律师27人,行政人员6人。所内高级合伙人15人。律师中有博士6人,硕士33人,其余均为本科学历。他们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的法学院校,经过正规、严格的法律教育,并在法律和商业领域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中有的曾在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任职,有的是在高等法学院校和法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和学者,有的获得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资格、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业务的专业资格、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专业资格,部分律师还拥有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等专业职称、专利代理人资格和理工科的教育和从业背景。
为管理这个优秀的团队,隆安(沈阳)建立了一套严格、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地审视隆安(沈阳)承接的每一个案件和项目,从利益冲突调查、团队协同、疑难案件分析与决策、财务管理、质量跟踪反馈,确保每个细节都符合的高水准高质量的要求。与此同时,隆安(沈阳)实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并对全所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和调度。也就是说,隆安(沈阳)有一个完美的团队,而完美的团队通过最优化的管理和配置,使其得以发挥最大的效能,为全国乃至全球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着国际水准的法律服务。
杰出的业务能力体现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上,在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证券发行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诸多领域,隆安(沈阳)一直处于本地区业界的最前沿。
二、隆安(沈阳)服务领域
———在为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领域
中国烟草
中国科学院
中国石油
中国电信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投资集团公司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房产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未来置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恒隆地产有限公司
华发地产有限公司
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为行政机关等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领域
隆安(沈阳)从2003年开始一直作为辽宁省国资委的法律顾问,为全省的国资管理做出自己的努力。
在常年为省国资委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本所还与沈阳市沈北新区国资委、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发展和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市铁西区房产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阳市体育局等机关建立了合作关系,协助各行政机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健康市场平台。
——— 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服务领域
隆安(沈阳)经过招投标,成功中标,为其提供深层次、全程式的单项法律服务。如沈阳市图书馆、沈阳市妇女儿童宫、奥体中心及一场四馆、盛京大剧院、全民健身中心、桃仙机场T3航站楼扩建、第十二届全运会葫芦岛分赛场一场三馆等。
———在金融业务领域
在常年为银行服务中,隆安(沈阳)律师积累了高超的专业知识,丰富的金融法律积淀,为更好地开拓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
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农行辽宁省分行
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浦发银行沈阳分行
广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华夏银行沈阳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广发银行沈阳分行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东亚银行沈阳分行
吉林银行沈阳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沈阳市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仅如此,我所还与宝马、可口可乐、LG、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赶集网、美卓、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SIASUN、辽宁诚通物流有限公司、萨莱玛装配式木屋、山东海化、秦华林、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华能电力、华电电力等企业保持常年法律顾问关系,为外资、上市、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其经营与发展在法律层面上保驾护航。
隆安律师有着人才济济的专业律师团队,良好的公共关系和雄厚的财务基础以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充分保障隆安对客户的承诺。隆安(沈阳)将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信任隆安、托付隆安的客户,与广大客户达到目标一致、利益一致相同的双赢。
使每个隆安客户的法律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因为我们知道,客户对法律服务的品质追求已超越一般意义上的质量、效率和价格的定义。
让客户的判断与行动更有效率是我们的责任,因为我们知道,客户希望律师的战略判断和法律筹划能力不仅限于风险提示或提出否定性意见,更重在精心把握稳妥与创新的微妙平衡。
隆安律师事务所将秉承“同兴隆、共平安”的理念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道路上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方式,以多元化的专业领域和精湛的专业技能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安全高效,更具人性化的法律服务。
正如隆安所标象征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隆安律师将与我们的客户“同兴隆、共平安”,为公平、正义奋斗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