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于德彬
成立时间:2003-03-14
地 址:中国·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61层
电 话:(024)23342988
律师名录:执业律师人数: 人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下称“金诚同达”)创立于1992年年底,目前拥有100余位合伙人及450余位优秀专业律师,是中国境内规模最大、最富活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中国乃至亚洲居于领先地位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00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2005年、2008-2010年度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6年被《亚洲法律事务》杂志(ALB)评选为“亚洲地区蓬勃发展中的30家律所”,成为中国大陆获得这一荣誉的12家律所之一;2007年被世界著名评级机构Asia Law & Practice评为“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佳五家律师事务所”;2008年至2010年,连续被ALB评为“中国律所20强”;2008年、2010年,被ALB评为“中国成长最快的十家律所”;2011年被ALB评为“中国最佳雇主”;2008年在Chambers Asia“中国最好的国际贸易律师团队”中排名第一;2013年,国际贸易/WTO、房地产、破产重组等多个领域列入《钱伯斯法律指南》,同年被Acquisition International评为“年度中国最佳制造业M&A律所”;2014年,被IFLR1000评为“金融及及事务性工作最佳律所”,被China Business Law评为“首届国际贸易最佳律所”;2015年,获China Business Law“2014商法卓越国际贸易大奖”,被ALB评为“2015年中国十佳成长律所”,获China Law&Practice“贸易领域年度中国最佳律所”;2016年,获Chambers Asia Pacific awards “2016年度争议解决中国律师事务所”提名。
在诸多业务领域,金诚同达都已成为行业里的领先者。各地区的分所与位于北京的总所紧密合作,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为客户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从公司、证券、金融、房地产、项目融资、基础建设、资产管理、保险、并购、税务、知识产权、反垄断、劳动法,到外商投资、国际贸易、WTO争端解决、商事仲裁诉讼等等。金诚同达的客户包括政府部门、大型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国内外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房地产企业、基础设施开发商、制造商、IT公司、高新技术产业、传媒娱乐业等。
金诚同达集萃了众多跨领域的专家,绝大部分律师拥有中国知名法学院的教育背景,有些还有美国或者欧洲、日本等知名法学院的教育背景。许多律师除拥有中国律师执照外,还同时拥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地律师执业资格。金诚同达的许多律师具有跨行业以及跨国的职业背景,曾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著名高校、跨国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等担任重要职位,或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香港的律师事务所里从事国际法律业务的工作经验。
金诚同达亦是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的推动者和热衷实践者。金诚同达的许多律师担任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各级立法机构立法咨询专家、各级法院监督员等,积极参与人大和政协提案事务、参与中央与地方立法或修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讨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提供立法咨询,进行法律实施调研等,金诚同达律师经常受邀在政府机构、专业协会、民间团体主办的会议上发表演讲,积极投身于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进程,是中国公共法律事务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金诚同达拥有广泛的国内外业务网络,总部设在北京,同时拥有沈阳、上海、深圳、西安、成都、济南、合肥等多家分所,并与美国、欧洲多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印度、阿根廷、南非等国家、地区和港澳台地区相关同行保持着广泛而深入的业务合作关系。金诚同达是律师事务所国际联盟ADVOC的副主席单位,与全球80余个国家的百余家律所具有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ADVOC为律师事务所国际联盟,被钱伯斯(Chambers)选为领先的律所联盟。ADVOC拥有来自64个国家的108家成员律所,并Lex Africa合作,有效地建立起了拥有超过10500名律师的虚拟律所,可向各地区领先律所的客户提供全球性支持。随着日益扩展的客户群,金诚同达不仅志在成为中国专业法律服务的领先者,还希望跻身一流国际律师事务所的行列,力求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最优化的资源共享和业务互动。
金诚同达秉承“守信金诚,励志同达”的理念和“同心合力,事业腾达”的目标,倡导“法理精神、一品服务”和“服务创造价值”,金诚同达运用资深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竭诚为每位客户提供最为专业和完备的法律服务。金诚同达律师切实地从每位客户的立场和观点出发,同时坚持结合具体情况,在每个业务层面提供高水准的优质服务。金诚同达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合作模式和国际化的质量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正在成为客户最信赖的重要资源。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自设立20余年来,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中大放异彩、卓有声誉,受到了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于2002年3月在辽宁沈阳设立,2014年正式入住沈阳新地中心5A甲级写字楼29层,拥有2000平方米办公区域。现有高级合伙人11人、执业律师72人、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17人,其中博士7人、硕士35人。沈阳分所以律师专业化分工及团队合作为服务模式,服务于辽沈顶级企业,今天的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已成为居于辽沈地区乃至全国领先地位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于2005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单位”;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基金会评为“‘同知荣辱共沐书香’贡献奖”;2007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争创‘四个一流’先进单位”、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组织部评为“沈阳市百家民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律师服务质量年先进单位”、“争创‘四个一流’先进单位”;2009年被沈阳市妇联评为“沈阳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十佳律师事务所”;2011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被沈阳市律协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12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双联法律服务对接活动先进集体”;2016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17年获辽宁省司法厅“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沈阳分所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管理人入库10家律所之一。
沈阳分所在人才选择上,金诚同达沈阳分所坚持重知识结构、重综合素质、重专业能力等高标准,同时考虑人员年龄结构的合理性,注重培养梯队型人才,现已汇集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美国世纪大学、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大学、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的人才。
沈阳分所在管理制度建设上,金诚同达沈阳分所建立起了一整套科学的民主管理机制,确保了律师事务所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的高效率。本所合伙人均能认真遵守律师所的章程和协议,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所内三十多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公室管理办法、公章保管使用管理办法、图书、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实习生管理办法、待岗人员管理办法、律师及律师助理级别管理办法、员工福利制度、资助员工业务培训制度、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律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律师服务承诺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律师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投诉责任制度、律师退费程序、案件管理制度、客观告知委托人委托事项法律风险提示制度、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制度、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与公安、检察、法院办案人员正常接触制度、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所有上述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将保证本所律师的执业水准,以实现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这一本所的法律服务宗旨。
沈阳分所在组织结构上,以事务所人员的经历、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为基础,在组织结构上设有六大业务部门:公司业务部、资本市场与并购重组部、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部、国际业务部、争端解决业务部、知识产权业务部,为各个领域客户提供在法律事务中专业化的综合性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公司、证券、金融、房地产、项目融资、基础建设、资产管理、保险、并购、税务、知识产权、反垄断、劳动法、外商投资、国际贸易、WTO争端解决、商事仲裁与诉讼等。
沈阳分所秉持“力求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综合服务,寻求最妥善且增值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促使客户利益的实现”的服务理念。通过为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旅游局、沈阳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抚顺市政府、沈阳市沈河区政府、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市棋盘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省教育基金会等事业单位,为国家电网、万科地产、华润置地、新世界地产、保利达地产、美的集团、立白集团、华晨宝马、华晨金杯、金杯工业、金山股份、机床股份、松辽汽车、香港地铁、巴新铁路、国成能源、大唐国际、恒信公司、春成集团、山盟集团、五爱集团、宝地集团、阳光一百、首开盛泰、一天药业、出版集团、今日传媒、韩国先驱传媒、北方新媒体、国际软件园等辽沈顶级企业,为建行、交行、农行、浦发、光大、华夏、招行、韩亚银行、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担当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并提供综合性配套法律服务,沈阳分所全体律师为东北振兴、为辽沈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企事业单位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