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华于1986年吉林政法学院法律毕业。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获得三级律师资格。从1986到2005年近20年的工作经验,使我在法律业务方面及知识运用娴熟。业务专长: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讼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