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负 责 人:于 晨
成立时间:2001-06-14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206室
电 话:024-22517958、22517952
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12月,是大连市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于2001年成立沈阳所。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本所先后取得多项荣誉:2001-2004年、2006-2007年连续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首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共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辅助人员20余人,其中合伙人3人。我们坚信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律师优质服务的基础,因此我们注重人才的吸纳和培养。我们的律师多数来自从事多年司法、教学和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经验。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创造了堪称中国东北地区一流的律师办公条件和服务信誉,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赢得了客户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并与众多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我们的客户遍布海内外及多种行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政府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贸易公司、机械制造企业等。
一、房地产业务简介: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建所以来不断开拓房地产客户,经过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现今已与沈阳、大连、长春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友好合作关系,现将客户名单简列如下:
(一)、沈阳锦联地产有限公司
(二)、沈阳锦联置业有限公司
(三)、沈阳万恒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泛华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五)、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沈阳成长置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七)、沈阳发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八)、沈阳九洲福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沈阳五洲商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等。
在与上述客户合作过程中,本所律师提供极为全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一)地产开发法律服务
1、前期开发
◆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对拆迁项目中的相关协议予以洽谈、拟定与审查。
◆对拆迁审批、强制拆迁、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等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可根据需要对被征地、拆迁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政策法律宣传,以促成早日达成协议。
◆参与有关规划、审批、房产行政机关沟通,应客户要求,对客户在向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各种批准、许可证照申请及遭遇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检查或处罚时,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帮助。
◆参与市政配套谈判,进行有关市政配套合同的拟定与审查。
◆应客户要求,对前期开发中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分析意见等。
2、施工建设
本所律师将凭借自身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章与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练把握,从运作程序、文书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严密设防,保障合法,加强制约,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确保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为评标、决标提供咨询意见。
◆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起草、修改、审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起草、修改、审查工程财务监理合同。
◆代表客户与承包商洽谈、草拟、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时协助客户进行合约管理,收集与妥善保管反索赔资料。
◆设备采购、安装招投标及其合同起草与修改。
◆协助贵司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客户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协助贵司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客户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协助贵司办理有关工程保险事宜。
◆协助或参加贵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等。
(二)商品房销售法律服务
◆参与贵司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客户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书。
◆为商品房销售、按揭、抵押权属登记提供法律服务。
◆协助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在实现广告目的的同时,确保广告内容的适当性,避免因广告问题引发日后纠纷。
◆草拟或审查房屋买卖意向及销售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有关订购书的性质、诚意金、定金的约定、有关补充条款的适当与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解答客户或购房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书而提出的法律问题。
◆为现场房屋交易活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提供相应的现场法律服务。
◆设计《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空白条款的填写内容,既体现出客户的诚信,打消购房人的顾虑,又能做到对敏感问题的避让,加强对客户自身的保护。
◆协助贵司办理有关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包括借款担保合同、公证文件、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需要出具咨询意见。
◆协助贵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备案等手续。
◆协助贵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续,处理有关房屋交付争议等。
(三)房产经营及物业管理法律服务
◆针对贵司经营或受托管理的房地产项目,参与招商决策探讨、可行性研究及具体招商方式的确定并出具《单项法律意见书》;
◆受贵司委托对可能建立合作关系的客户基本企业状况、诚信记录以及可能的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受托进行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审查,出具合同《审查意见》;
◆代为与行政管理机关沟通,并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参与贵司房产经营管理事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进行法律意见答复,参与审查纠纷中的公司往来函件,进行原始证据资料的准备及收集;
◆受托向合同对方出具律师函,以维护贵司合同利益。
九、 律师事务所荣誉简介:
(一) 辽宁省AAA诚信律师事务所
(二) 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首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 辽宁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