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姜春光
成立时间:2010-06-27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3号天惠大厦11-2
电 话:22840568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并由省内知名律师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处于市区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办公设施现代化,拥有先进的文印系统、律师管理系统、信息资料查询系统和网络通讯系统。环境优雅的办公场所、一流硬件设施为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提供优良的办公环境和完善的物质保障。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秉承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以"致力于解决之道"为执业理念,以"专业化 、团队化、品牌化"为执业目标。为客户提供最优法律解决方案,定期与客户保持联系,把握案件走向,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客户解决问题。建立了规范的法律服务模式,具有高品质的法律服务质量,依法为委托人提供公正、客观、独立、有效的法律服务。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接待、咨询、代理、回访等一系列的工作流程,规范的法律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系统及时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基础。光杰律师的收费标准本着客观、公正原则,收费额度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和工作周期的长短。对于清欠类案件实行事后收费的原则,极佳的性价比为当事人寻求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免除了后顾之忧。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优秀的律师团队,深厚的法律理论,多年执业经验,良好合作理念和团队精神,使光杰律师事务所具有很强的专业实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公正、独立、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光杰律师的团队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亲和力,他们为律师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律师们既能独立开展业务,又能组成团队协作办案;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案件处理既有效率,又有成果,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从而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职业声誉。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多年来致力于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的专业化发展。各项业务均由专业律师组成,担任多家企业、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源,为案件有效处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广博谙熟的法学业务知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辽宁光杰律师事务所在注重树立品牌的同时,同样注重培养和挖掘在司法系统的"人脉",把"人脉"与能力放在同等位置去开发,在市区两级法院中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