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宝兰
成立时间:2000-12-24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30号(新华商务会馆601)
电 话:024-23389565
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地处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经济文化中心,我所是依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司法局及沈阳市律师协会对我所实行业务和行业监管。
我所是面向社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主要承办"刑事、民事"案件,并办理经济、行政、非诉讼及仲裁等法律事务。
我所的执业宗旨是:公平、规范、敬业、高效。
我所一贯奉行"尊重知识、重视人才、以人为本、团队协作"的建所原则。
我所在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30号注册办公,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相邻,办公面积150平方米。
由一群"热爱生活、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中青年律师组成了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这个团队,大家在这个团队中努力工作,通过这个团队而获得成功和发展。
本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合理,且可协商收费,全所律师以最优质的服务满足您并达到您所需要的最佳效果。
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您选择丰华,您都将体会到它的高效率、高质量和务实性的超值服务.丰华全体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恭候各界朋友光临
律师事务所荣誉简介: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站,参加政府律师顾问团,参加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