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赵峰 | 执业证号:12101199810838060 |
联系电话:13304020411 | |
工作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06号假日大厦D座506 |
学历:
吉林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硕士学位
汉城大学法科大学行政法博士学位(在汉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第一位外国人)
工作经历:
--1978年9月~1982年9月 吉林大学法律系;
--1982年9月~1988年7月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1988年8月~1996年5月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教授;
--1996年5月~2000年3月 辽宁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3月~ 辽宁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汉城大学法科大学客座研究员
科研成果:
--《行政诉讼法》等四部著作,其中《行政诉讼法教程》一书几年来被选为辽宁省公安局长的培训教材。
--《论中国行政程序的现状与展望》一文,1999年建国五十周年大庆出版的国家论文集上被选出版。
--二十余篇论文,其中国家级论文5篇
--《中华名人录》一书中被当选。
主要业绩:
--1997年在韩国无偿为"PESCAMAR"号船上杀人案中为七名中国公民辩护,使一审全部死刑判决在二审中被推翻,除一人外其他人员免除死刑,为此得到中国驻韩国使馆的贺电。国内100多家新闻单位做了大量报导,世界发达国家都做了详细的报导。此案首列中国律师在国外法庭上辩护的先例。
--1997年被评为辽宁十大新闻人物。
--2004年5月在汉城召开的"亚洲行政法学术大会"上,作为四名中国组委会成员之一,为中外法学交流做出了突出贡献。
--每年无偿接待200人次以上韩国企业界的法律咨询,并为上百家来华投资的外国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辽宁省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做出了突出贡献。
--现负责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法学院与韩国汉城大学法科大学之间著作交流的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