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刘 莹
成立时间:1993-09-14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5号
电 话:024-22730328、024-86221155、024-86226677
律师名录:执业律师人数: 人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人民所)于1993年在沈阳成立,是司法部和辽宁省司法厅最早批准由国办所转制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之一。经数年的发展,人民所已经成为国内较大并在各项主要律师业务中居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人民所总部设在沈阳,人民所内设民事部、刑事部、房地产部、企业投资咨询部、涉外法律研究中心、法律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有法学博士、硕士及专家教授等。人民所律师均在国内外著名学府受过正规的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的教育。人民所律师均为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中青年专业律师,在公司、投资、保险、金融、贸易、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刑事领域有着多年的执业经验。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人民所在多个法律服务领域为跨国集团、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公司、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基金、政府及其他科技资讯公司提供过良好的法律服务,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02年3月人民所为大石桥市荣华化工厂与世界500强企业--印度第二大集团TCB公司的3亿元合资项目提供了谈判、签约、公司的设立等综合法律服务,中印合资辽宁博拉碳黑有限公司的成立,开创了TCB公司在中国投资的先例。人民所还为国内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和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人民所还为各行业的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也同样广泛。
人民所早在1999年就获得了国家证监委和司法部颁发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证书,在国内较早开展了金融服务。并在2002年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提供了法律服务。人民所还开发了沈阳金融房地产市场,2004年起与农行沈阳金锋支行合作为其提供一、二手房产按揭法律见证服务,并根据沈阳金融房地产市场需求成立了房产部。同时与建行沈阳皇姑支行合作开展直接抵押贷款业务、按揭贷款业务。已代理的楼盘有:龙腾华苑、龙腾馨苑、明成二期、春江花月等。贮备的楼盘有:龙腾金荷苑(占地18万平方米)。人民所现已具有为金融房地产市场服务的成熟经验,将坚持以诚信为本、为金融房地产市场提供规范法律服为宗旨,降低金融风险为己任,稳步拓展业务,为打造诚信沈阳金融房地产市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人民所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宗旨,注重对执业律师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培训。竭诚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人民所及其律师还重视与国内外商业界、金融界及司法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络和配合,与国内律师界有着广泛的接触,已与美国、英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一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直接的业务合作。
人民所在不断拓展业务的同时,也一直关注着社会公益事业,1998年7月,刘莹主任看到无数妇女、儿童在洪灾中无家可归的场景后,慷慨向中华慈善总工会捐款20万元人民币,《中国律师报》曾以头版报道。从1994年至今,在人民所的资助下,相继有20多位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圆了大学梦,有的研究生毕业。
随着党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的进一步实施,国内外的投资也将随着振兴战略的实施大规模向东北地区转移,人民所确提出了工作要放在国际、国内项目投资、公司合并、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人民所有信心、有能力为国内外对老工业基地的投资、国内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等提供完善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为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要认真贯彻《公司法》,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大国有独资企业和垄断行业的改革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的战略决策的实施提供法律服务。
人民所始终坚持以国家经济发展方向为导向,关注国务院每年一次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以此明确新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浩然正气,朗朗乾坤。科学的发展与进步,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奏响了新时代的畅想曲,令我们欢欣鼓舞,催我们奋进向上。让我们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担负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律师法》赋予我们的责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和真理,坚持法律和客观事实,开拓进取、奋发图强。最大限度的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法制建设服务。
荣誉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
律师实习基地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