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家和 | 执业证号:12101199210649301 |
联系电话:024-24214078 | |
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99-1号(宏伟新都)4号楼242 |
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同年作为朝阳铭善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96年曾成功的代理了跨越四省、六市的一起状告张家口市公安局一案,中央电视台《法制时空》、《社会经纬》、《法律时播》等六家媒体电视台跟踪播报了开庭时况。本案尽管张家口地区实行严重的地方保护,本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逐告干预,指诋河北省高院提审,最后以原告胜诉而告终,本案当时在全国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因工作所须,自1999年4月调入辽宁法源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并担任副主任职务,2002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现曾担任多家企、事业、国家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本律师以真诚的敬业宗旨、资深的法律知识为社会各界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