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勇 | 执业证号:12101199210612732 |
联系电话:13940031316 | |
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
刘勇:男,1960年7月生,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060192111066,大学中文和法律专业毕业,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0年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授予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刘勇律师当过兵、担任过医务工作者、企业管理者、政府机关官员,这些部门的工作经验、经历为其从事律师作了很好的铺垫。一九九三年任沈阳华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九九八年,作为发起人之一创办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二000年,作为发起人之一,创办辽宁成功律师事务所;二00三年作为发起人之一,创办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其执业理念是:用心做一个好律师,用忠诚和智慧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服务成果。自1992年执业至今,先后担任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沈阳电视台、北镇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了相当数量的民事、经济、刑事等诉讼案件,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曾参与辽宁省教委重点科研项目《企业走向市场的法律问题》一书的编写,在沈阳日报、沈阳晚报等报刊发表十余篇专业文章。
为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购并锦州、丹东、朝阳、阜新、葫芦岛、北京豪捷客运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均获得成功;代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诉某黑色金属材料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代理新民市中心信用社诉某证券公司借款、担保、证券回购上诉案;代理辽沈地区第一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代理深圳某企业诉某山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为沈阳电视台所属企业与外商合资出具法律意见;代理韩资企业清算;担任某银行某某涉嫌违法向关系人贷款罪一案辩护人,办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改变了公诉机关的错误定性,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兼职:
辽宁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
沈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