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红波 | 执业证号:12101200311182908 |
联系电话:13840398089 | |
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41号 |
李红波律师,女, 汉族,中共党员。
专业及学历:法 学(学士学位) 历史学(学士学位)
业务专长:
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主要包括公司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
主要工作业绩及荣誉:
八十年代后期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从事多年大学教学工作,曾被评为沈阳市优秀青年教师、辽宁省交通系统先进教师,每年均获得校级先进青年教师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在企业工作期间,历任行政人事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熟知商业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运营方式及培训管理模式。工作风格沉稳但追求效率,业精但追求博大。为人豁达宽容,擅长沟通协调。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以"诚信敬业"为座右铭,在所办理的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房地产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中,受到委托方的一致好评。在办理贪污受贿职务犯罪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2003年在担任大连市某村民牟XX故意伤害案二审程序辩护人时,以缜密细致的办案精神及时在公安卷宗中发现了侦查机关弄虚作假,炮制假材料的事实,本案历经近六年的起伏跌宕,三次上诉,二次发回重审,由于律师的不懈努力,使当地公检法机关作出对牟XX取保候审的决定,并积极进行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极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6年参与沈阳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组工作,就股权转让纠纷、股东大会等事项出具律师意见。
2006年在代理某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回收工作中,与本所法律服务团队密切合作,尽职尽责,一年之内回收资产达四千多万元,为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008年参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法律部分研究工作,合作撰写论文《辽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通过专家鉴定评审。
2010年与合作团队共同参与运作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工作,为企业稳定过渡出具法律意见。
近年来,一直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与"中国中小企业沈阳网"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负责"企业与法"栏目"政策法规"、"案例分析"与"咨询解答"的页面更新及网络咨询等工作,及时为沈阳众多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作为辽宁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沈阳广播电视台公共社会频道及经济频道、交通频道的特约观察员,热心服务于沈城的广大媒体受众,享有良好的声誉。
李红波律师同时兼任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班客座教授、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聘律师。
2002年7月,获沈阳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最佳风采奖"。2009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系统"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2011年被授予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现任沈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秘书长、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公司业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