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王莉律师简介

姓       名:王莉 执业证号:12101200711364952
联系电话:13604001978
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国实大厦十楼

执业简历

   

  王莉,法律硕士,女,197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中级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保险学会法学研究部成员。现任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专业方向,保险、票据等金融领域、房地产及合同类领域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非诉清算、公司类事务等。
2、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
本人曾先后担任辽宁省政协、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福利彩票中心、辽宁大剧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讼案件代理律师、沈阳富祥餐饮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机械学校、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荣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在律师执业期间,单独或参与办理了大量的民事诉讼及执行案件,主要有物权纠纷、人身损害侵权、合同债权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类型,特别专长办理金融票据、保险合同纠纷及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如大量办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市分公司诉讼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讼案、及沈阳双源伟业物资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桐庐支行票据纠纷案、大连长兴鑫海海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与王丽海域使用权纠纷案等。
在非诉领域中,擅长起草、修改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律师见证,办理公司设立、改制、股权转让、商务谈判、土地拆迁等公司法律业务。为新松机器人上市、辽宁大剧院改制、沈阳铁路机械学校整体搬迁、大显集团股份转让案、沈阳浑南新区政府拆迁案、涉外香港注册公司境内股东股权转让案、沈阳兴隆轩餐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沈阳视觉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自行清算案、沈阳新洲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自行清算案、上海世博会辽宁展馆建设、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办公楼采购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曾先后发表论文《农村承包地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浅谈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之完善》、《论我国的民主监督制度的完善》、《浅谈国家赔偿法与行政赔偿制度》、《从一起票据纠纷看我国的公示催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