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在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实习,次年执业。 2003年在辽宁衡锐律师事务所至今。本人擅长各种刑事案件。典型的案例,如有的法院判决无罪,有的在检察院即决定不起诉。还有的定罪免除刑事处罚等等。本人所介入的案件几乎能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起到各种不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