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宗胜 | 执业证号:12101199910513620 |
联系电话:13002448098 | |
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平安财富中心803、804室 |
本人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先后为辽宁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圣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辽宁远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威利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沈阳华氏高科有限公司、辽宁省高等级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画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有限公司、碧桂园房产置业(沈阳)有限公司、上海特莱维护肤品有限公司、《侨园》杂志社、《辽宁人大建设》杂志、沈阳市烟草专卖局、沈阳市体育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沈阳赛区唯一特约法律顾问单位核心成员,现担任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法律顾问。曾为沈阳皇城万豪国际酒店以及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与汇津(澳大利亚)中国有限公司采用BOT方式合作开发翟家民用水工程等多起大型项目出示律师意见书,办理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千余件。 同时,本人多次接受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沈阳电视报、沈阳电视台、《沈阳青联》专访,与本地媒体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荣誉简介:2001年度、2005年度沈阳市司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度 沈阳市司法系统"法律援助优秀个人"称号;
2003年度和平区"十大杰出青年知识分子"、"五四"奖章;
2004年度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005年度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技能人才"、"五四"奖章;
2006、2007年度和平区"优秀政协委员"、"优秀监督员";
2010年度沈阳市"优秀政协委员"、"优秀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