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徐丽萍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一九九三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一九九四年至今一直从事律师职业。二○○○年通过参加考试取得中级律师资格。二○○四年度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诚信律师标兵。工作中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刚正不阿,树立了良好律师形象,在社会中有一定知名度,得到了当事人认可。
荣誉简介:2004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诚信律师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