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于洪海 | 执业证号:12101200510249240 |
联系电话:13386868388 | |
工作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119号东祥大厦410 |
于洪海律师,1998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3年10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2005年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2009年12月开始担任辽宁轩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于洪海律师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专职执业近十年以来,在民事类法律事务、经济类法律事务、刑事行政法律事务、涉外法律事务、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其他非讼法律事务等相关领域均取得了丰富的工作经验,造就了今日的高素质的于洪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