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

辽宁龙德律师事务所

名       称:辽宁龙德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永森

成立时间:2013-01-28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38号1门

电       话:88128018

律师名录:执业律师人数:

事务所简介

辽宁龙德律师事务所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律师事务所。本所拥有一流的办公设施、一流的法律服务专业人才。龙德采用先进的全公司化管理模式,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合理配置专业和团队,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及时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为不断满足当事人的多样化需求,龙德所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同时与其他专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目前,龙德所已经在公司法律事务、兼并与收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证券、银行、保险、项目融资、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国际贸易、竞争法、人力资源与劳动法、环境能源法、政府法律服务以及诉讼与仲裁等民商领域,在侦查、审查起诉、刑事辩护等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开展了专业化的建设。同时为提供服务质量和效率,龙德所与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拍卖公司、私家侦探、房产经济公司、二手车经济公司等单位开展了战略合作,解决当事人的全部法律问题。 

当事人案件团队精干整齐,办公环境宽敞明亮,设施齐全,具有完备的安全防范体系和措施,主任律师室·执业律师室内·客服服务部等独立办公区,办公区域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可实现办公区域的无盲区覆盖,员工每个坐席均配备专用工作计算机,所有的资料可保存3年以上,并实行双备份,满足银行监管和检查及调阅的需求。

强化责任观念,修炼气质风度,树立精品意识,提供系统服务;是龙德律师一直推崇和坚持的执业理念。我们将秉承这一宗旨,持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超越自我,依法维护海内外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同时,龙德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家的法治建设,通过参政议政、普及法律知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各种公益活动等最大限度地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