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东伟 | 执业证号: |
联系电话:13998155308 | |
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清真路109号 |
刘东伟律师一九九四年九月毕业于沈阳市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后于一九九六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号为:219671120088)。并于当年年底进入辽宁华逸律师事务所实习,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为:060198110341),开始专职律师工作。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六年来,办理了各类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并且在工作之中为提高法律理论和知识,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远程教育法律专业本科阶段学习,现已经毕业。从事律师工作后,本人严格按照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约束自己的执业行为,积极学习党和国家及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关于律师方面的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 全心全意做好当事人委托的相关业务,并在执业过程中坚决贯彻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关于律师队伍的诚信活动,做一名令当事人满意、本单位放心、司法机关相信的诚信律师。另外,在执业过程中,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律师执业的知识需求,在有限的时间里,认真刻苦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并且不断探索律师工作的新领域,以确保在律师工作中能够有效的为当事人服务。并且在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的倡导下,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的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坚持作诚信律师。为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