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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闻芳谊律师简介

姓       名:闻芳谊 执业证号:12101196611194500
联系电话:13604000583
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51号商会总部大厦A座2303室

执业简历

   

    执业简介: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国际注册法律顾问师。现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指导委员会与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委员、辽宁省钢铁流通行业协会副会长、辽宁省省情研究会法律特约研究员、沈阳民革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仲裁委仲裁员、沈阳应用法学会会员、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2年被第七届中国企业发展自主创新论坛评为中国优秀创新人物。曾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十佳女律师、"AAA"诚信律师标兵、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捐资建立了中国第一座由民间捐建的留守儿童爱心图书馆,由于闻芳谊律师多年来致力于捐资助学等各项慈善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于2011年被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授予"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者"荣誉称号,她带领的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也被评为"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优秀荣誉单位"。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录入《求是先锋》人物集,被辽宁省社科联以及辽宁省传记文学学会录入《共和国之星--历史新时期辽宁杰出人物传记选》等大型文献中。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共中央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以科学发展观和先进管理理念,带领全体律师依法执业,能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循律师执业规范。通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伸张正义,实现社会公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观察和处理事关大局的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贡献。

    在从业的十多年时间里,一直秉承"以专业、尽职、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法律服务宗旨,凭借其多年来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律知识,以及勤勉、认真的法律服务精神为顾问单位和委托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辽宁省多家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及其行政部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执业至今,成功办理诉讼案件数百例,非诉业务百余件。在由她代理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厦门和生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中,闻芳谊从保护国有资产、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从债权转让协议签订过程中的程序违法和恶意串通的事实入手,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在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法学原理中的民事法律原则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石,使该案成为全国首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司法判例在这一角落的空白。并且该判例与日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内容相吻合,充分显示闻芳谊律师深厚的法学功底,及对法律应用的灵活应变。该案历经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最终使1亿余元国有资产得到有效保护。此外,还代理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金杯车辆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等。在多起案件中均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闻芳谊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府公信力方面也做出了应有贡献。曾作为辽宁省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还先后为省、市两级政府处理蚁力神事件及荷兰村项目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服务。在浑南新区大甸子村安顺路项目及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城镇化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浑南新区政府领导对浑南新区大甸子村十余户村民拒不拆迁,并欲集体上访的情况高度重视,在此情况下,闻律师应邀对拆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她从法律方面为村民分析利弊,并最终促使该项目顺利进行,有效的避免了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从2009年开始,闻芳谊主任律师又受聘于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喀左县人民政府,作为大东区政府及喀左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为人民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闻芳谊律师在积极探索行业建设和发展的同时,始终以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投身公益事业。常年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配合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认真尽责的完成各类委托事宜。常年为儿童福利院、荣军院以及养老院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多次无偿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审查修改合同,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案件;免费进行合同订立、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法等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培训,解答百姓的法律咨询。她还与法库县孟家乡、浑南区大甸子村、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办事处自建双联定点单位,扩大了免费法律服务群众的范围。多年来致力于捐资助学等各项慈善活动,在市妇联组织的"大手牵小手"辅助贫困儿童的活动中,常年资助十余名贫困儿童,并在法库县的孟家乡捐资建立了中国第一座由民间捐建的留守儿童爱心图书馆,此图书馆的运营模式得到了多地政府的认可并大力推广。几年来多次不远千里前往四川省德格县玛尼浪多乡伦麦村小学,作为志愿者为当地儿童教授课程,并捐助卡车和大量学习生活用品,多年捐赠费用已超过40余万元。

闻芳谊律师在学术界也取得了优异的成果。在全国有影响的杂志上发表20多篇学术论文。2007年在《商业文化》第11期发表论文《公司企业兼并中遗漏债务的承担问题》,在《财经界》第12期发表论文《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在《今日财富》第11期发表论文《合同解除权的法律属性》。2010年在《东方企业文化》第1期、第8期分别发表论文《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功能》、《优化企业发展法制环境研究》。2011年7月在《东方企业文化》发表的论文《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构想》荣获沈阳经济区2011论坛一等奖。其中,所著论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原因与对策》获中国科学发展与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2012年所著论文《关于加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建议》被辽宁民革省委作为重点调研成果报送民革中央调研成果交流会。

    荣誉简介:2012年被第七届中国企业发展自主创新论坛评为中国优秀创新人物。曾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沈阳市十佳女律师、"AAA"诚信律师标兵、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捐资建立了中国第一座由民间捐建的留守儿童爱心图书馆,由于闻芳谊律师多年来致力于捐资助学等各项慈善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于2011年被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授予"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