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杨功涵 | 执业证号:12101199610942433 |
联系电话:13940431601 | |
工作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212号 |
执业简介: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法学会《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研究会副主任。
多年来,他带领鼎泰律师事务所坚持社会效益至上的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受聘担任沈阳市大东区委法律顾问、沈阳市大东区法律顾问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残联法律顾问、沈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以及沈阳市浑南新区、星城大酒店沈阳和深圳公司、新加坡VS集团等政府机构、中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并常年为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等社会机构派驻律师,义务提供法律服务。事务所先后获得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省司法厅"青少年维权工作示范岗"、沈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的"残疾人维权工作示范岗"、大东区司法局颁发的"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他本人先后获得沈阳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沈阳电视台等多部门联合评定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承办人"、沈阳市慈善总会等部门颁发的"沈阳市十大慈善人物"等殊荣。
荣誉简介:杨功涵律师在做好法律服务和学术研究的同时,热心社会工作,努力为沈阳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建言献策。现为沈阳市政协常委、政协大东区委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大东区新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并先后获得中共沈阳市委统战部颁发的"沈阳市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沈阳市政协第十二届、十三届"优秀政协委员",市、区政协"优秀提案委员"等殊荣。还先后担任《辽沈晚报》业主委员会、《辽宁法制报》"名律师座谈"、《时代商报》"房与法",以及《沈阳晚报》、沈阳电视台"第一房产"、沈阳人民广播电台"社会大哥大"等新闻媒介的法律顾问等。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正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