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梅律师现任辽宁文化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三级律师。自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即从事律师职业,先后执业于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辽宁恒生律师事务所、辽宁文化律师事务所,担任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多家法律顾问,曾为浑南新区艺术家园等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非诉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