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吴万凯 | 执业证号:12101199610797573 |
联系电话:13079251345 | |
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国实大厦十楼 |
1993年8月至2005年3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抚顺市分行,曾任法律事务处(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公司律师。曾参与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参与农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近百项法律意见、建议;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00余件次,指导办理近200件次,案件标的总额近10亿元。通过组织培训班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04年起被聘为抚顺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参与该会受理的金额最大案件的裁决。2008年续聘。
2005年起从事专职律师,本所合伙人。
担任多家国有银行、资产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在金融、公司、政府等领域,为委托人提供了大量诉讼及非诉服务。代理民商事纠纷六十余件次,标的本金超过3.5亿元;单独及与他人合作办理非诉讼法律业务包括:修改公司章程,企业增资扩股全过程谈判、合同起草,购置资产,股权转让等数十项,标的金额合计20多亿元;起草、审查银行及公司客户业务合同3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50余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0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次,培训人员1300多人。
长期关注政策、法律理论及金融等行业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注重经济行为的法律分析,突出对法律风险的识别、防范、化解和预测;突出法律行为的经济考量,与当事人共同探寻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信守当事人委托事务无大小之分的原则。擅长于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善于对有关证据的把握与运用;
本人注重法学理论研究,时刻关注民商法理论的前沿;持续关注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演进;着眼于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及风险的法律分析,对行业、企业的法律风险识别、防范、化解有着独立的思考与操作,努力实践法律的指引、规范、保护的功能。
恪守职业道德,真诚、负责任地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是本人实现自身价值不断提升、社会价值可持续增值的人生、事业准则。
希望与您建立真诚、互信、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工作关系,更希望成为同甘共苦、荣辱与共、共同进步的朋友。
主要业务领域:银行及相关金融法律业务、以公司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民商法法律服务、政府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