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宏生 | 执业证号: |
联系电话:024-22716691 22708256 | |
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滨河路40号 |
刘宏生,辽宁同兴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2000年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刘宏生律师努力学习和钻研法律法规,特别注重自身修养,使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不断提高。在承办诉讼与非诉讼等业务活动中,努力为广大当事人服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刘宏生律师于2002年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从而对上市公司企业法律制度及证券管理等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同时,刘宏生律师对房地产、物业管理法律制度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曾担任多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承办了多宗房地产、物业管理纠纷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参与撰写了《物业管理法律实务》、《物业管理合同文本》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