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冯 昀律师简介

姓       名:冯 昀 执业证号:12101200221570607
联系电话:15140162511
工作地址:837726887@qq.com

执业简历

   

  执业简介:冯昀,女,1966年生人。汉族。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民盟成员。沈阳市政协委员。现为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研究员,高级合伙人。 本律师精进稳实,清正仁和。思维敏捷,细致严谨。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良好的持续学习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使本人在专业领域和团队合作中保持着上佳的状态与业绩。 律师业务 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当年注册执业。

  20多年来,始终保持勤勉与高度的责任心,秉承"热诚、准确、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承办了大量各类法律事务,在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先后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辽宁省政协、沈阳市政府、沈阳市工商管理局、东北热电公司、大连马自达公司、东北石油管理局管道公司、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沈阳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穗港公司(中国)、沈阳农业大学等40余家法律顾问。曾指导和参与了沈阳冶炼厂破产清算工作;参加了沈阳第一机床厂与中捷友谊厂、沈阳第三机床厂和辽宁精密仪器厂共同组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公司化改制的论证和谈判工作;多次参与沈阳市政府招商引资合作项目的重大谈判和旧城改造、土地出让等社会风险评估以及重大应急维稳事件的处理;多次参与辽宁省人大立法、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审议与评议工作,多次主持沈阳市政府立法项目的调研与论证……在承办政府法律事务、企业改制与重组、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在疑难刑事辩护方面具有长才。曾代理全国首起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案和《足球》报诉辽宁足球俱乐部侵权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在业内产生较大反响。

  学术研究: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结合司法实践致力于宪政研究。先后进行了冤狱赔偿、刑事被害人赔偿、律师权利保障等系统研究。在人民日报内参、瞭望、社会科学辑刊、黑龙江民族丛刊等国内重要报刊与核心期刊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主编著作2部。有6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及省市级奖励。论文《刑事损害赔偿范围及其计算标准》被评为国家"八.五"优秀科技成果;调研报告《从制度层面保障儿童享有幸福童年》获辽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调研报告《建设辽宁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环境问题研究》获辽宁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省政府奖);论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径探析》和调研报告《新农村建设中亟需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分别获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市政府奖)。论文《我国律师业发展问题研究》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参政议政: 本律师作为党派成员和沈阳市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共撰写了50余项提案。其中,由其撰写《关于制定我国〈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议》、《新农村建设中亟需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和《关于在中小学开设礼仪课程的建议》三件提案被全国政协评为优秀提案;提案《从制度层面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较大反响,其内容被瞭望、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转载。《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伍建设,树立司法机关良好形象的建议》等多项提案获省部级领导批示。

  调研报告:《新农村建设亟需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在《人民日报内参》发表后,司法部《领导参阅》全文转载。鉴于反映的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司法部决定从2008年开始,我国每乡镇司法助理由原来的1人增至3人,对我国新农村法治社会的建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活动 本律师热心公益,自执律师业以来,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三百余件,曾设立全国首家个人家庭法律服务热线--"冯昀家庭法律服务专线",义务解答公民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同时,作为沈阳三十三中学、和平一校等多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经常深入学校"以案说法",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在公众中赢得良好口碑。 专业优长:政府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荣誉简介: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 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4.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 5.辽宁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评委; 6.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 7.沈阳市政府法律顾问; 8.沈阳市政府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专家; 9.民盟辽宁省委员会委员; 10.沈阳市政协委员; 11.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2.沈阳市公安局特聘专家; 1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14.辽宁省委宣传部"四个一批"优秀人才; 15.沈阳市委统战部"参政议政"十佳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