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董恩忠律师简介

姓       名:董恩忠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13358868972
工作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洲商务贸易中心五楼

执业简历

   

     本人生于一九七二年,于一九九一年考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就读于法学院(法律系)经济法专业,精读四年。一九九五年七月份完成学业,毕业分配至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任法律顾问。
     该公司名列全国五百家大型工业企业之列。本人任职期间,深得公司各级领导的重视,参与了公司一系列的重大法律事务工作。
     一、一九九六年三月份经公司总经理指派,开始介入东安公司与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日本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马来西亚马中投资控股公司之"三国五方"的合资项目谈判。该项目总投资21亿元人民币。项目谈判历时两年之久。本人与北京长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负责全面起草了合资合同书、合资章程、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技术转让协议、人员派遣与培训协议等各式法律文书,并亲身参与谈判,与日方和马方进行法律上、文字上、技术和商务等各个方面的磋商
     通过本次合资项目谈判,使在大学所接受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得到了紧密、连贯的融合,并对公司法及中外合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了系统化的研究。
     二、在合资项目谈判后期,即一九九七年五月份,东安公司又进行股份制改造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本人又参与其中,与北京嘉禾律师事务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国投公司等中介机构共同合作组成专门的"股改办公室",进行了改组前法律障碍的排除、可行性的论证、财务会计上的审计、包装上市的策划与处理。
     通过本次工作,本人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又得到了一次厚重的丰富,在法律工作领域又多了一次可贵的经历。
     三、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份,本人至沈阳市申扬律师事务所(原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成为专职律师,本人更直接地深入到法律工作的领域,其间,为沈阳瑞博集团、富华家具制造公司等单位提供顾问服务。并办理了刑事、民事、经济及非诉讼等方面的多起法律事务。
     四、一九九九年九月份,本人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工作。在此期间,本人曾为沈阳卷烟厂、明仁企业集团、沈阳瑞博集团、沈阳绿谷生态肥料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了法律服务,并承办了多类案件。二OO二年还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律师。

     本人总体上的法律知识丰富,并在公司(企业)法领域、房地产、知识产权和刑事法律方面有所专门研究。实践经验充足,如前所述,曾参与大型中外合资项目的谈判工作和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并注重法律知识的补充与更新。从为人的原则上讲,本人毕业于国家重点大学,接受过高等教育,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深信作为社会中的个人,应诚实、稳重、不卑不亢,能处理好人际和工作等各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