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张伟华 | 执业证号:12101199311426863 |
联系电话:13066604545 | |
工作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17号 |
本人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曾在沈阳市法学会任职,沈阳市律师学会学员。1988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自执业以来,承办了各类案件,主要致力于民商法、合同法、婚姻家族方面的研究,曾多次参加过大中型企业项目谈判,合同起草及审定工作,并担任沈阳市人民政府经营管理部门、军工物资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1990年成功的为二起反革命案进行无罪辩护。
多年来,随着专业领域的不断拓展,先后在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民商方面的论文,本人以严谨、认真、有效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业务专长:民商法、合同法、婚姻法。
奋斗目标:努力进取、踏踏实实的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