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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于振森律师简介

姓       名:于振森 执业证号:12101198910714827
联系电话:13700016168
工作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17号

执业简历

   

     1988年在辽宁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任教于沈阳财经学院,同时兼任沈阳市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1992年8月,任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7年8月,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获得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后,继续在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本人在从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事、商事案件的仲裁与诉讼,出庭为被告人进行刑事辩护等多项律师业务等业务过程中,均有所建树。在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方面,先后担任沈阳华苑商业广场、沈阳三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沈阳百利保大厦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大中型生产、商业企业、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本人执业过程中,也代理了大量的民事、经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其中一些具有典型案例的价值。另外,本人对刑事辩护也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尤其是经济犯罪类和毒品犯罪类。
     为了更好地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本人先后多次参加在北京、上海、武汉、重庆举行的全国性专业法律问题论谈会,先后赴澳大利亚、韩国、新西兰等国进行专业性法律问题考察。同时,通过吸纳和总结外国律师发展的经验,在《辽宁大学学报》、《辽宁行政学院学报》、《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专业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除为顾问单位及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外,本人还积极参与政府决策、社会公益事业。现担任沈阳市政府法律顾问、沈阳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成员、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特约咨询员、沈阳日报相关法制栏目点评人。由于为委托人提供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人多次获得了省、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表彰。先后被授予和平区"十佳杰出青年"、沈阳市"优秀律师"、辽宁省"文明律师"等称号。
     在今后的执业中,本人将继续坚持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与时俱进,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钻研法律、法规新知识,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领域,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