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高凤泉 | 执业证号:1210119410739489 |
联系电话:139981819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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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泉律师,汉族,共和国的同龄人,特立独行的男子汉。执业于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
在律师中,其与众不同。他知识面广泛,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却不追求学历;无显赫的文凭,却被大学生尊为师长,并被沈阳建筑大学聘为客座教授。
自八八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后通过自学一次考取了律师资格。九四年以来,长期担任六家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承办了大量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建筑施工纠纷案件和拆迁安置纠纷案件。在房地产企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是房地产及其相关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经验的实务型律师。
其难能可贵的特点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敢于向权势和司法腐败行为挑战,为权利而斗争!经办的许多案件,因事涉权力机关,媒体不能公开报导,但却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同行的赞誉。被同行誉为"沈阳律师的骄傲",其精神被同行名为"凤泉精神"。《辽宁经济报》在沈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刘实被判刑后以通栏标题"仗义律师敢同刘实叫板",迟到地报导了其为一百零六名业户诉沈阳伊甸园公司返还投资款案中挑战沈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刘实的事迹。
其承办的著名和有影响的案件还有:沈阳市前进服装厂诉某区政府违法拆迁案、本溪南天大厦申请对华普超市执行案、沈阳双喜压力锅有限公司被苏泊尔压力锅公司诉侵权案、辽中县九村民被冤枉破坏国家电力设施犯罪案、七十岁老人杨密增被枉法判决还款十二年后得以昭雪并获国家赔偿案等等。
荣誉简介
1992年12月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防止民间激化3等功
2006年7月被铁西区委区政府评为2011-2005年铁西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3月被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