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赵宇东 | 执业证号:060198110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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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大厦 |
1998 辽宁华辰律师事务所、2005年辽宁宣政律师事务所、2007年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其中2001年评定为三级律师职称 。
赵宇东律师的执业阅历丰富,通过大量的诉讼及非诉业务的实践,积累和沉淀了律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洞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之间的关系:。担任沈阳金鑫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多家法律顾问;通过参与了国家对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运作。既最初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的辽宁地区的债转股权、企业拍卖、不良资产的诉讼等整个环节(代理个人收购的原阜新国有彰武油脂厂处置等)对房地产法律事务、企业投资与股权纠纷、企业破产与企业清算法律业务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在诉讼业务中刑事辩护(沈阳串联18号案件的主犯李强抢劫等)、公司犯罪;人身损害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