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谭德明 | 执业证号:12101200610759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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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4号308、310室 |
谭德明律师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辽宁登科律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执行合伙人。2012年,作为创始人之一创办了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为沈阳日报报业集团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承办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代理业务。曾承办近两百件的诉讼代理案件,包括承办集团法律事务70余件,法律咨询工作一百余件,代理大型诉讼案件16件;曾举办大型公益法律讲座两次,具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法理、实务经验。其主要执业范围为新闻侵权、劳动争议、经济纠纷以及法律风险预防等领域,作为解决和预防新闻侵权、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的专业律师,谭德明律师致力于上述法律实务的研究和运用,同时,开拓案源,增长办案能力,经过几年的磨练,不但实现了对常规案件的熟练把握,还对疑难案件有了充分的了解,为将来从事更复杂的法律业务打下了基础。并在担任顾问业务期间,仍一直免费为社会大众从事公益普法工作,免费解答大众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