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张叶菲 | 执业证号:12101200411233353 |
联系电话:13804077000 | |
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商会总部大厦A座16层 |
张叶菲律师主要从事有关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尤其擅长房地产项目收购、建设工程的全程跟踪、融资等非诉讼方面服务。担任华润置地(沈阳)有限公司、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沈阳市铁西区改造指挥部、辽宁省浙江商会、沈阳辽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五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并为上述公司多个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张叶菲律师在香港孖士达律师行从业,参与广东省国投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处理。张叶菲律师为华润集团旗下沈阳三家房地产公司的多个项目提供了建设工程全程法律服务,并为"万象城"商业项目提供全程商业运营的法律服务;参与了多宗房地产项目的收购,并会同专业财务人员为项目收购提供税务筹划安排。 张叶菲律师曾成功代理足球明星傅玉彬与沈阳某建设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代理某浙商设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七千万天价处罚"参加沈阳市行政执法局组织的行政听证会,以及代理过省内有影响的多起诉讼案件。张叶菲律师对于城市综合体项目及商业地产项目均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
张叶菲律师还曾参与处理境内公司境外(美国OTCBB)上市的案例;为方大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主持跨国集团荷兰德赫斯公司参股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张叶菲律师现为辽宁某酒业公司引入香港上市公司王朝葡萄酒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为该公司未来的上市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公司上市业务及PE/VC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优势。
荣誉简介
2011年6月被中共沈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1年,参与研究的辽宁省科技厅课题成果《节能减排资源调查与对策研究》获辽宁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1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2012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首届青年十佳律师提名奖";
2012年度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