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李悦 | 执业证号: |
联系电话:13940244168 | |
工作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沈阳凯宾斯基饭店1008室 |
1992年毕业于沈阳财经学院经济法专业,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01年成为中级律师。执业经历涉及民商、金融、房地产等方面。现主要为金融、房地产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执业经历:
1、1995年代理湖南省某县个体户林某起诉某银行沈阳分行票据纠纷案。林某异地诉讼,诉讼阻力很大。经律师多方取证,分析法理,使委托人胜诉。
2、1996年代理广州某皮具企业与沈阳代理商解决代理纠纷,沈阳代理商通过转移货物、涂改帐目私吞货款价值达30多万元,经律师多方调查并与相关单位配合,最终为委托人追回货物、货款。
3、1997年代理沈阳某企业诉辽宁省演出公司演出纠纷案,双方原约定企业赞助演出、取得冠名权,演出公司按约定名单邀请演员到场演出。因演出公司未请到相关演员,导致大范围退票、演出夭折,媒体争相报道,致使企业遭受重大声誉和经济损失。企业诉请退还赞助费,演出公司以广告中已写明企业名称并已经冠其名为由拒绝退款。经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多方取证,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后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企业拿回赞助费。
4、2002年与本所主任、人大代表徐驰代理沈阳农民宋某诉沈阳化肥总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该案是全国四大环境污染上访案件之一,影响很大,被媒体广泛报道。由于宋某上访时间长达十年,取证异常困难,经律师努力,一审成功胜诉,二审调解结案,当事人获得应得补偿。
5、为沈阳某开发公司与西双版纳州政府商谈在西双版纳开发建设东南亚最大佛教旅游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先后起草、审查法律文件十多份,促使双方成功合作。
6、是沈阳市最早从事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律师之一,为银行及消费者出具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范围涉及购房、购车、留学、装修等,不仅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
律师是企业、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或缺的利器,律师将以精深的专业知识有利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执业专业方向:
金融、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上市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