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郎咸明 | 执业证号:210117049003 |
学 历:博士 | 职 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郎咸明,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二十多年,主要研究方向为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农村环保等。2017年被聘为中共辽宁省委、省人民政府第六届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具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曾先后承担国家水专项、863课题、科技支撑计划等多项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2011年辽宁省第六批 “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才。近年来获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环保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总计发表论文56篇, SCI收录1篇,EI收录2篇,共被引次数462次。专著一部,已授权专利10项, 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7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