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
法定代表人:张丽华 | 机构负责人:张丽华 |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2 | |
电话:024-62780057 | 许可证号:210117049 |
业务范围: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系统、其他类(限噪声、振动) |
执业司法鉴定人: 人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75年,是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直属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是辽宁省内唯一一家涵盖环境科研、环境工程、环境咨询三方面的省级综合性环境科研机构。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致力于为辽宁省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环境问题的工程技术与咨询需要,主要从事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及国家及省环境标准和环境政策、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研发、生态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遥感及无人机研发和航测等方面技术研究,国家环境保护部村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村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辽宁省污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环境遥感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流域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及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均在此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