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
法定代表人:潘一山 | 机构负责人:侯德福 |
地址: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三楼) | |
电话:024-62202434 | 许可证号:210006018 |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除视觉功能、听觉功能、性功能、活体年龄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文 |
执业司法鉴定人: 人
我中心以辽宁大学丰富的教育和科研资源为依托,集辽宁大学和国内、省内著名专家学者为一体,现有注册司法鉴定人员3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7人,其中,正高职17人,硕士以上学历20人,博士9人。中心有12名鉴定专家被聘为辽宁省司法鉴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辽宁大学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国家司法鉴定人员培训基地”。2014年,我中心在全国首届“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中获得一等奖。2015年5月,我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2015年8月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2016年11月我中心通过国家资质认定2016年,在第二届“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中获得优秀奖。2017年12月我中心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团队”授予“最佳示范鉴定机构”;2017年12月我中心被司法部中国法网确定为驻场鉴定机构,2018年12月我中心获得 “辽宁大学振兴奖”二等奖。2019年12月我中心获得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几年来,中心接受省内外司法机关和其他机构及当事人的委托,受理大量鉴定案件,其中很多是检验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鉴定,案件涉及十多个省、自治区。
中心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依法、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鉴定原则,把鉴定质量视为生命,把保证鉴定意见的公正性、科学性放在首位,规范、廉洁职业。为保障司法公正、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可靠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鉴定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当事人、委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为法制建设和司法公正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