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永生 | 职业证号:106011119980057 |
学 历:法律本科 | 职 务:主任 |
电 话:024-25836596 |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57号601 |
1994年开始在沈阳市于洪公证处工作,1998年任职执业公证员,2003年4月取得涉外公证员资格,2003年9月开始担任于洪公证处主任,主要办理国内各类经济、民事公证业务。于2004年被中共于洪区委员会、于洪区人民政府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卫士”;2007年、2009年及2010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AAA诚信公证员;2009年和201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省级优秀公证员;2012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诚信标兵公证员。自担任公证处主任职务以来,带领公证处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理念,深入探索公证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使公证处受到社会各界及公众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