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公证处
负 责 人:刘永生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57号601
电 话:024-25836596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公证处成立于1984年4月,目前有公证员6名(其中4名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公证员助理4名,辅助人员9名。于洪公证处拥有一支蓬勃向上、精通业务、经验丰富、高素质的队伍。公证处现办公场所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公证大厅200平方米,现代化办公设备齐全、设施先进,环境舒适。
于洪公证处业务范围除涉及遗嘱、继承、委托、声明等传统的国内民事公证外,还涉及出生、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学历、证书等涉外公证。本着“以人为本、以法为准、公平公正、服务民生”的服务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公信谋发展”的服务理念,于洪公证处年度平均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万余件,涉外公证近千件,出具的公证书已发往全国各地乃至世界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于洪公证处队伍年轻,干劲十足,精神饱满,服务高效。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从而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曾多次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AAA级诚信公证处”,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优秀公证处”,公证员多次获评省优秀公证员、市诚信公证员及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