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丹 | 职业证号:106011219950003 |
学 历:大学本科 | 职 务:公证员 |
电 话:024-22876694 |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4号1-3层(市自来水公司、辽宁妇女会馆斜对面 ) |
1992年7月毕业于沈阳大学经济法专业,同年8月分配到沈阳市公证处工作。具有公证员资格和涉外公证员资格。参加工作期间,不断加强和充实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先后参加辽宁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本科)和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勤奋务实、甘于奉献,熟悉和精通国内、涉外公证业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证员”、“对台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市司法局授予“ AAA级诚信公证员”称号;2010年获“辽宁省优秀公证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