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辽宁诚信公证处
负 责 人:王学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1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电 话:024-22720160
辽宁诚信公证处成立于2000年12月。在二十年的发展中,公证处经历了启程、发展和追梦的蜕变过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公证队伍秉承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执业理念,在辽河大地上成长壮大。
今天的辽宁诚信公证处拥有一支年轻化、高学历、高能力的队伍。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学位6人,专业英语八级2人,持有国家翻译职业资格证书1人,专业日语、韩语翻译各1人,能够胜任经济、民事等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公证任务。
为适应社会需求,辽宁诚信公证处细化了业务分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涉外业务部、民商业务部、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业务部、家事业务部、业务管理部和业务保障部。处内各业务部门针对不同方向开展工作,突出了专业优势,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遵循“公证为民”的服务理念,辽宁诚信公证处始终致力于为本省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公证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环节,辽宁诚信公证处已将“最多跑一次”清单扩大至106项,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无需核实或即时可以核实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事人可事前通过电话或网络咨询,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后,“最多跑一次”即可取得公证书;针对远在异地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当事人,可通过网上申办、邮寄材料原件办理;对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可通过“零接触”系统进行网上实人核验、视频连线告知确认、通过电子签名进行文书签署,“一次都不跑”取得公证书。
未来,辽宁诚信公证处将继续从各服务领域全面发力,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不懈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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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1号三楼(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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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业务部:024-22720160
家事业务部:024-227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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