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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19-01-31)

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以下简称《纲要》)。司法部负责人就《纲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纲要》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新部署。党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决定将原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赋予了司法部更大的政治责任和全新的历史使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司法部研究制定了《纲要》。

《纲要》立足于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职责和使命,全面发力、精准施策,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发展,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开启新篇章、开创新局面明确了路线图和施工图。下一步,司法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标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2.《纲要》起草的过程是什么?

答:2018年7月,司法部组成起草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纲要》讨论稿,提交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讨论。9月,根据各地及部机关各厅局的意见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省(区、市)司法厅、法制办意见。10月,征求中央组织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的意见,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11月,综合各方面修改意见,形成了《纲要》送审稿。11月19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送审稿。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纲要》审议稿。司法部根据会议精神对《纲要》审议稿作了修改,形成修改后的《纲要》送审稿,2019年1月中旬,报中央政法委审批后,以司法部文件印发《纲要》。

3.起草《纲要》遵循了什么样的总体思路?

答:《纲要》起草突出了4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任务,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新部署。

二是体现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当前司法行政改革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改革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工作实践需要。

三是吸纳和反映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