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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022-07-12)

  近年来,沈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为全方位、多角度集中展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工作和突出成绩,沈阳日报即日起推出“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专栏。

  2019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从2019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创建活动。2021年8月,沈阳市申报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地区,在全国一百多个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晋级实地考核阶段。

  近年来,沈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名列综合评定第一名,获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连续两年获评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保护中小投资者等6项指标进入全国前20位,相关经验和做法被在全国借鉴或复制推广;在《2021年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报告》中,沈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取得A级评价并获“服务创新优秀单位”称号。

  夯实法治根基打造沈阳名片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是沈阳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重要指导思想。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和法治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以健全组织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将23家单位纳入沈阳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府部门持续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1135项;528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现全覆盖,惠及市场主体10.01万户。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码通城”整合医保码、社保码等18项功能,全国领先;“一网通办”实际网办率提升至93.8%,全省领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达到609件,主要应用场景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14个产业园区全覆盖。积极推动“互联网+信用”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创建评选活动,授予政务诚信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283个。一系列落地有声的法治建设活动打造出亮丽的沈阳名片。

  突出地方特色维护法治权威

  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立法的时代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是沈阳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工作中,市委、市政府结合沈阳振兴发展实际,围绕科技创新、生态文明、耕地保护等重点任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9件,制定政府规章5件,修改、废止政府规章23件。依法对市政府现行有效文件进行清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深化民主立法实践,出台《沈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听证办法》等5项制度,选聘沈阳市基层立法联系点20家、立法咨询专家20名,有效拓展了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造福百姓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切实保证决策效率,有效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是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亮点。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探索专家论证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公开选聘20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进法律专家、学者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智库”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

  提升执法水平传递法治温度

  为进一步彰显法治力量,沈阳市委、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促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实现行政执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步提升。在沈阳日报、政府部门网站公布全市13个地区和33个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执法投诉,其中纠正某分局违法处罚案件、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案例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十百千”工程,即选树十家行政执法标兵单位、选设百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千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有效发挥执法监督作用。

  全面建立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使百姓权益受到公平对待、获得应有尊重,共享法治阳光。司法行政部门发挥2637个覆盖城乡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用,创新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共谋实事、传播好事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成功率达99%,未发生因调解不利导致的民转刑或群体性上访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综合化解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吹响了“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号角。下一步,沈阳市将锚定目标,突出特色,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拟稿人:李长生张馨之审核人:李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