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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沈阳市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

(2017-05-17)

    根据《沈阳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沈司发〔2017〕1号)的规定,现将拟任沈阳市人民监督员人选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17年5月17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止。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沈阳市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

电话:024-82702788

传真:024-22822455

邮编:110002                           

沈阳市司法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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