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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会议

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3-07-13)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佩军介绍情况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2022年7月,中央依法治国办深入我省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2023年1月,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为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改得真、改得深、改得实,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就督察整改工作作出“三个务必”的批示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三个务必”为目标指引,高标准、高质量、高实效落实督察整改各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总量全省第一、整改清单模式得到全省推广,推动新时代法治沈阳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以上率下,凝聚督察整改工作坚强力量

  将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主动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主题教育总要求贯穿各个整改问题落实。

  一是高点谋划抓整改。市委、市政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把法治建设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聚焦督察整改“小切口”,做好振兴发展“大文章”。把督察整改纳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之中,作为法治赛道重点任务;在营商环境建设上,把督察整改作为重点工作部署,凝聚以督察整改优化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是高位统筹抓整改。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次作出批示、听取汇报、明确要求、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全市调度会、推进会;全市分层级成立党政负责人挂帅的领导机构,更好地汇聚起督察整改工作合力。

  三是高效落实抓整改。按照整改全覆盖的要求,沈阳市对标对表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全面梳理各类问题96个,研究提出可操作、可量化整改措施302项,并将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重点问题,纳入主题教育强化检视整改工作中,有效推动落实。目前,全部整改措施均已有效落实,我市工作经验成为全省标杆,示范引领全省督察整改“抓落实、见实效”。

  二、坚持举一反三,推动督察整改任务走深走实

  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整改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细化任务,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措施落实。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围绕服务保障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将我市督察整改方案提出的主要举措,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确保实现以改促治、以治促效。

  二是聚焦机制创新。将督察整改反馈问题分为市直、基层、专项板块,科学建立初审加验收的闭环式整改程序,实行“3+1+1”推进模式,市直板块“点对点”“面对面”调度,基层板块市、区两级“双调度”,专项板块分管市领导包保管理,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

  三是聚焦跟踪问效。按照“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督察工作原则,对13个区、县(市)进行实地督察,暗访政务服务中心、法院立案窗口、地区商户等点位,查阅法治建设相关材料400余份,审查各类卷宗1000余册,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对各区、县(市)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全覆盖。督察整改以来,共计梳理归纳推广30多项亮点工作,以个案整改推动类案解决,实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三、坚持以改促建,实现法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综合运用督察整改成果,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切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制发《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督促指导全市13个区、县(市)和83家市(中)直单位制定了既规范统一又特点鲜明的职责清单,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市、区两级党委每季度与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开展1次政治谈话,每半年听取1次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工作汇报,有效推动政法单位“关键少数”带头作为、履职尽责。

  二是巩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对标国家、省指标内容,出台《沈阳各区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2023年50%以上区、县(市)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排查“12345”转办线索、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13.7万件,梳理出执法问题112个,制定整改措施120项,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我市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认定办法、案件评查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性文件,依托“12345”进社区,不断完善涉政法营商诉求化解和执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聚焦市场主体、驻沈单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和疑难案件,举办18场全市政法单位与商(协)会、律师代表交流座谈活动,面对面收集意见建议,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法治沈阳调研座谈活动25场,形成成果转化28项,得到中央政法委调研组的高度肯定。

  四是打造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探索开展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互评,截至目前,16个法院、830名法官、252家律师事务所、1913名律师积极参与互评,收集评议8685份,有效发现、及时纠正了五个方面29个影响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律师队伍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相继开展“三项教育”“三项清查”,印发“三项制度”,教育引导律师队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五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6887次,开展宣传教育2928次,化解矛盾纠纷23961件;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案件专项核查整治工作,对2020至2022年53016件人民调解案件、14136本卷宗进行了全面核查,着力整治卷宗制作不规范、“以案定补”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建成“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社区(村)工作室2604个,下沉各类专业人员力量8050人,全市符合“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建设标准的社区(村)比例分别达到 97.2%、82.27%、95.1%。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督导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力做好中央督察整改“回头看”迎检工作,以解决法治建设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今年来,我市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建设水平方面,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

  答:市司法局副局长马春玲: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围绕中心大局深化法治实践,紧紧抓住督察整改这一有利契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上半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高质量立法。聚焦城市品质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法治环境打造等重点领域,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制定《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修改《沈阳市绿化条例》等立法项目,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沈阳市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沈阳市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沈阳市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制定出台《沈阳市行政执法人员任前到法院跟案见习制度》,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水平。成立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邀请34位行业专家、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出任咨询委员,行政复议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出台全省首个行政复议受理范围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利度,拓宽行政复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覆盖面。今年上半年,累计化解行政争议4671件。

  四是积极深化司法为民实践。开展法院执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完成胜诉退费1.36亿元,清理返还执行案款14.14亿元、清理不明案款2.16亿元;出台《办理侵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改革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切实构建沈阳地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1234”工作模式。

  五是做深做实全民普法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逾1100场次,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120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着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开展“民法为基 共筑法治校园”法治讲座等普法进校园活动50余场,活动覆盖中小学生71万余人。

  六是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楼宇”,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面向乡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70余场,在35座商务楼宇设立服务站点、对接服务团队,走访企业736家,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服务1165次。

  七是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沈阳市2023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出“进一步完善经营者个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工程”等23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问:行政执法直接与企业、群众面对面,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刚才提到“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能介绍下具体情况吗?

  答:市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处负责人刘景荣:沈阳市在去年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基础上,着眼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沈阳,我们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行为特别受人民群众关注、直接影响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这个关键,与市纪委联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强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全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也将“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列为“5+2”专项整治中2个自选动作之一。我们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纵深推进“清风执法”专项监督:

  一是强化排查整改。我们组织全市38家行政执法单位,对近两年来的全部执法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又组建27人的工作专班,排查“12345”转办线索、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13.7万件,梳理行政执法监督问题112个,制定整改措施120项,目前已经整改40项,健全完善《沈阳市规范行政检查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办法》等制度15项。

  二是强化线索核查。对前期搜集梳理出的208件个案线索进行现场核查和分析研判,目前,已经查结办理112件,查结率为53.8%,发现问题案事项41件。我们将持续推进,在8月底前完成全部线索核查和问题整改。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政执法人员的惩处力度,依法依规采取:收缴执法证件、责令所在单位将其调离岗位、直接清除出执法队伍、转交纪委监委等方式,严肃追究执法责任,形成震慑效应。目前,共收缴行政执法证件21个,立案办结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聚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组织系统培训,通过集中授课、观摩庭审、案例分析、以案示警等方式,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思想弊病、作风顽疾和能力短板。开展行政执法队伍不合格人员清理专项行动,清退不合格执法辅助人员83人。

  五是强化正反激励。通过专项监督搜集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展示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例如,文明服务先锋岗——交通运输北站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守护人——市应急管理局副处长张彬等。同时,对有关热点领域、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反面执法案例,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内警示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外让企业、群众感受政府优化行政执法环境的决心力度,聚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撰稿:李长生 张馨之  审核: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