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崔永亮律师简介

姓       名:崔永亮 执业证号:12102200410372120
联系电话:13940080469
工作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国实大厦十楼

执业简历

   

  崔永亮,男 ,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2003年通过国家首次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司法执业资格。现任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并于2008年任中共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2009年任该所常务副主任。
  业务特长:
  ●常年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并购、公司证券非诉法律业务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
  崔永亮律师在执业期间,向辽宁省国资委、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洲房地产开发公司、辽宁宏伟鑫都房地产开发公司、乐购(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市煤气总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各类法律业务三百余件,在较短时间内迅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大量成功案例。他擅长合同起草、修改,法律意见书出具,公司设立、改制、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商务谈判等非诉法律业务,在企业并购、公司上市法律业务方面尤其精通,赢得众多客户的认可和信赖。尤其在沈阳化工集团与北京蓝星集团的国有股权划转项目、沈阳建设投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高登酒店和建业股份的股权争议项目中,他多次参加沈阳市多位主管市长的办公会议,直接为市政府和市发改委、国资委、经贸委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作为政府决策参考依据;在沈阳互感器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售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专项法律服务中,与西门子方面委托的美国律师 直接"过招",成功完成预期的谈判目标;在沈阳市近几年IPO项目为数不多的情况下,作为主办律师承办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IPO)项目,化解和排除了企业上市前多个法律难题和障碍。崔永亮律师还先后为沈阳金圣集团整体改制项目,沈阳第三橡胶厂企业国有资产出售项目,沈阳轮胎总厂与沈阳三丰橡胶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辽宁省大剧院、辽宁省歌舞剧团事业单位改制及辽宁演艺集团组建项目等诸多企业改制、公司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地帮助当地企业实现了重组、融资的目的,有效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各类诉讼业务中,创造了高胜诉率、委托人高满意度的良好业绩。
  在eGlob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诉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国际贸易纠纷的贸仲仲裁一案中,崔永亮律师对阵原告委托的新加坡律师,他们巧妙引导对方律师不得不向仲裁庭提供一份对其不利的证据,成功造成原告方选任的仲裁员回避,并敏锐而准确地从该份证据中找到对?硬伤",原告不能获得两次赔偿的抗辩理由得到仲裁庭支持,使沈阳市当地社保机构避免了一千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在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公司诉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改制纠纷一案的两次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委托律师成功地以主体、时效、程序等问题说服法官最终驳回原告的起诉,在案情极其复杂的企业改制纠纷案件中,崔永亮律师以"四两拨千斤"的策略取得胜诉,使国有企业避免经济损失六千余万元。
  做一个"有良心、有水准、有智慧"的律师则是他始终追求的目标。

  荣誉简介:
  2011年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被沈阳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